摘要:文章运用动态分析法和假设开征法,分别测算了的物业税税率,结果表明物业税税率设定在0.8%左右的水平比较切合我国房地产市场实际和居民消费水平,不但能保证政府不会因为农村征地制度和城市拆迁制度的改革而造成房地产税费收入的减少,而且还将居民税负成本控制在家庭年收入的5%左右,从而使得居民具有一定的承受能力.最后,文章认为,当前我国可以根据不同区域农村征地及城市拆迁制度改革的进展,适时开展物业税制改革;试点区域物业税制的改革可以按照低起点、广覆盖的原则进行,不断探索和完善;要根据不同收入群体的住房水平及税负承受能力,制订差别性的物业税收政策.如对住房水平高的实施较高的税率,对于住房水平低的实施减免政策,尤其是廉租房、经济实用住房、普通住房等住房可以免缴物业税,以维护其住房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