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湖北教育》 >中国小学自然和日本小学理科教育之比较——以《自然教学大纲》和《小学校学习指导要领》为中心

中国小学自然和日本小学理科教育之比较——以《自然教学大纲》和《小学校学习指导要领》为中心

         

摘要

一、前言 日本于1946年11月3日公布的《日本国宪法》第九条中明确规定永远放弃战争,希望人类的永久和平(宪法前言)。而且,在《教育基本法》(1947年3月31日公布)的前言里又进一步指出,上述目标的实现要靠教育的发展。1947年3月31日日本政府公布了《学校教育法》,将学校制度改为小学六年,初中三年,高中三年的所谓“六、三、三”制。其后,在1951年6月颁布了《产业教育振兴法》,强调理科教育在产业经济的发展和提高国民生活水平方面的重要性。为进一步突出理科教育在国家建设中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