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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师范教育体制改革的设想(续)

         

摘要

正 (三)提高教师教育机关在学制中的地位现行师范教育体制是以高等师范教育机关培养中学教师、中等师范教育机关培养小学教师为基本框架。1904年的"奏定学堂章程"规定师范教育分两个阶段,迄今已有91年的历史。然而,师资培养的基准及其在学制中的地位没有明显的大变化,这在世界教师教育史上也是少见的。(见第25页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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