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法学 >宪法学研究方法之改造

宪法学研究方法之改造

     

摘要

正 在现实生活中,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早已完成了从阶级斗争为中心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转移,但是社会科学,尤其是宪法学,从学科体系上看却并没有发生相应的变化,其所使用的学科专门分析方法从根本上说仍然是阶级分析方法。虽然已有学者认识到宪法学的这种状况跟不上社会现实包括我国宪法典本身的发展,提出了本质分析法的概念来修正传统的阶级分析法的偏颇,但毕竟尚未系统化、尚未论述其要点,无法全面取代阶级分析方法的学理功能。这种情况在宪法学学科建设和研究中造成了两种后果:一是不再将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