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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老子的“道”——兼谈《史记》老庄申韩合传

     

摘要

正 司马迁著《史记》,老子、庄子、申不害、韩非合传。对此,司马贞认为老子同韩非“静躁不同,德刑斯舛”(《补史记》序),不宜合传。明代黄震认为老韩合传,是史公为了明示道家之弊,“无为自化,则其弊不得不出于刑名”(《黄氏日钞》卷四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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