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房地产估价与经纪》 >论房屋权利取得的法律关系

论房屋权利取得的法律关系

         

摘要

在房屋买卖交易中,从法律行为的角度看,逻辑上存在着房屋买卖合同与物权行为这两个法律行为,而其中的物权行为的效果又受到登记与否的制约。由于物权法与债权法的区分,逻辑上必然存在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两个相互区分的行为,买卖合同作为物权变动的原因行为显然独立地发生效力,权属登记作为不动产物权的公示方法,向公众公示交易现状,与物权变动行为直接联系。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