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蓝铃》 >未婚先孕应否解除劳动合同?

未婚先孕应否解除劳动合同?

         

摘要

正 最近,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涉及女工未婚先孕是否应受到法律保护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纠纷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女职工保护条例》等,法院一审判决和二审调解都保护了该女工的合法权益,法院认为女职工未婚先孕也应当享受一切正常的女工劳动保护权利。未婚先孕,合同终止?今年33岁的女工王玉梅于1990年10月到宜昌安琪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工作,1991年10月双方签定二年期限的劳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