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劳动保护
女职工劳动保护的相关文献在1985年到2022年内共计355篇,主要集中在工人、农民、青年、妇女运动与组织、法律、中国政治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355篇、专利文献372965篇;相关期刊119种,包括兵团工运、四川劳动保障、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等;
女职工劳动保护的相关文献由248位作者贡献,包括刘业林、倪豪梅、小毛等。
女职工劳动保护—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372965篇
占比:99.90%
总计:373320篇
女职工劳动保护
-研究学者
- 刘业林
- 倪豪梅
- 小毛
- 杨炎辉
- 孟晓
- 张霞
- 彭荣
- 徐华
- 徐志良
- 戈雪芬
- 李凌云
- 李紫璇
- 杨维松
- 陈皓
- 丁勤
- 丁姗姗
- 丁悦
- 东东
- 严桂芳
- 中国第一拖拉机工程机械公司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 于玮
- 于秋兰
- 井剑萍
- 付少伟1
- 付玉梅
- 任扶善
- 伊然
- 何新仕
- 余晓玲
- 佚名
- 侯九月
- 党日红
- 全淑红
- 关明
- 冉仁淑
- 冯志贤
- 冯玉珍
- 凌生林
- 刘婷芬
- 刘建俊
- 刘晓
- 刘校静
- 刘淑香
- 刘璐
- 刘美玲
- 刘衍戎
- 刘语(文/图)
- 卢渝萍
- 厉严
- 叶小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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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晓露;
袁奕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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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3月1日,六师一〇一团总工会开展“三八维权周”知识竞答活动,机关、事业单位、社区、企业的60余人参加了活动。据了解,此次知识竞答活动采用主持人读题职工现场抢答的方式进行。题目包括判断、单项选择、多项选择等题型,涉及《工会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新婚姻法》等内容,既富有知识性,又具有挑战性,参赛选手比脑力、比手速,快速思考、激烈抢答,现场气氛热烈,职工群众热情高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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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炳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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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贵州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已经2021年12月29日省人民政府第10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3月8日起施行。省长李炳军2021年12月31日贵州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一条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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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寅(文/图);
刘语(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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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纪念第112个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河南省电力工会组织开展“喜迎二十大·巾帼向未来”庆三八主题系列活动。一是竞答提素质。实施女职工关心关爱行动,借助“书香国网”App平台,开展女职工劳动保护知识问答。二是闻“香”展雅艺。开展“书香国网”女职工主题读书活动,通过征文、书画阅读、摄影阅读和征集和美家庭故事,增长智慧、撒播文明、传递新风。三是同心送关爱。针对女性特点开展女职工健康知识交流和心理咨询服务。四是巾帼绽芳华。通过各类宣传平台大力宣传女职工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展现女职工的魅力形象和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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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我是一名女职工,已经有两个孩子,今年1月份发现自己意外怀孕,做了人工流产手术。请问:意外怀孕流产的,能否享受产假?答:《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这里的流产并未做计划内和计划外之分。因此,计划外怀孕流产的,也可享受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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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睿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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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依据《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及《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广东省的女职工生育符合法律法规和计划生育政策的,除享有98天产假待遇外,另享有80天的奖励假。然而,在广东一家电气公司工作的女职工钟某,因为休生育奖励假,被公司以旷工为由开除。(3月14日《北京日报》)"女职工休生育奖励假被开除"冲上热搜后,由于与绝大数在职员工的利益相关,阅读量很快就达到了2亿,很快成为社会各界热议的公共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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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辽工会辽宁省总工会《辽宁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网上培训开班2月26日,辽宁省总工会女职工部举办《辽宁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网络培训班。省总工会、各市总工会、省产业工会以及部分基层工会的女职工干部,共计300余人参加培训。大连、本溪、锦州、营口等市总工会分别设立线上学习分会场。据悉,《辽宁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已在2020年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政府第9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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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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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更好地维护全市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浙江省慈溪市总工会开展了以“四期护航·守卫健康”为主题的关爱女职工活动。助力完善女职工劳动关系体系建设。对非公企业劳动用工、劳动合同订立情况进行有效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女职工权益受到侵犯的问题。依托劳动合同文本备案制度,对女职工劳动保护、特殊时期保护等约定条款进行审查,并监督企业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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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淑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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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河南省漯河市总工会聚焦维权服务,为保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及特殊利益,从多方联动、法律监督、签订合同、法规宣传等方面,全方位开出女职工权益维护“菜单”。市总聚焦女职工关心的重点领域,加大与人大、政协、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同时联合人社部门开展劳动执法监督检查,推动《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具体条款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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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我单位一女职工怀孕生产,但在生产过程中因为脐带绕颈等原因导致婴儿出生即为死婴请问:女员工足月生产死婴的,产假怎么算?答:《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