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籍法
国籍法的相关文献在1963年到2022年内共计169篇,主要集中在法律、中国政治、政治理论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65篇、会议论文4篇、专利文献93266篇;相关期刊123种,包括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公安理论与实践)、武警学院学报、国际问题研究等;
相关会议4种,包括首届侨务法治建设研讨会、国防科技大学信息系统与管理学院2014管理科学学术研讨会、第三届移民法论坛等;国籍法的相关文献由157位作者贡献,包括严海玉、刘凯、刘国福等。
国籍法—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93266篇
占比:99.82%
总计:93435篇
国籍法
-研究学者
- 严海玉
- 刘凯
- 刘国福
- 刘洋
- 刘训智
- 吴丹
- 周海民
- 孙丽华
- 孙春日
- 宋锡祥
- 廖小健
- 张申峰
- 朴兴镇
- 李克诚
- 李章鹏
- 柯卫
- 楼鹏影
- 段卓廷
- 王安恬
- 蔡晓荣
- 许肇琳
- 赵德昌
- 邱志红
- 陈庆文
- 马振东
- 高琳
- 乔晓阳
- 乔素玲
- 何基厚
- 冯亦斐
- 冻若冰
- 刘丽梅1
- 刘华
- 刘在平
- 刘成亮
- 刘春霞
- 刘晓婷
- 刘柱
- 刘蒋西子
- 刘颖
- 单外香
- 印辉
- 叶氢
- 吉锐2
- 吕国民
- 吕志云
- 吴名响
- 吴彩虹
- 吴报定
- 吴筱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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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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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段时期以来,大量外籍华人选择回国避疫,部分外籍华人在加入外国国籍时未办理退籍手续并注销中国户籍,依然使用中国公民身份在国内生活、工作。这严重影响我国的国籍秩序、社会秩序以及就业秩序,产生社会矛盾。如何高效治理隐性双重国籍问题,是公安机关面临的一大难题。我国应在坚持单一制国籍的前提下,从逐步完善国家移民法律体系,建立健全公安机关与驻外使领馆的外部协作和公安机关内部协作机制,加强公安机关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入手,着力解决发现难、治理难的困境,维护我国良好的国籍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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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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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关于代表我国参赛的冬奥优秀运动员的国籍问题多次被热议,本文对我国《国籍法》中国籍、入籍的内容及各国对双重国籍的态度进行了介绍。重点从三种情况详细分析外籍运动员取得中国国籍的可能性,并通过对美国和中国有关国籍内容的对比和分析,来判断在我国产生双重国籍的可能性和可行性。结合国际国内情况,作者建议用开放眼光看待运动员入籍问题,并对我国现行《国籍法》内容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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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渊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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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81年英国国籍法》蕴含着规范国籍管理、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目的价值,遵循承认双重国籍、国籍权保护、非歧视性的重要原则,具有可操作性强、重视立法衔接、赋权与限权相结合等特征,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修改完善具有借鉴意义.提出细化制度规定提高可操作性,突出国籍权保护原则尊重公民自由选籍,渐进式改革“不承认双重国籍”制度等加强我国国籍管理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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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宛平;
梁朱贵;
陈志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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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归化外籍球员是诸多国家发展本国足球的重要手段.中国足球归化外籍球员既是建设体育强国、发展体育产业、构建中国特色足球文化的需要,也是适应国际足坛发展趋势、借鉴亚洲足球强国成功经验"冲出亚洲"的需要.归化球员可在短期内提升中国足球的国际竞争力,逐步补齐体育强国建设中竞技体育项目的结构性短板,推动中国联赛走向繁荣,促进体育产业发展,同时,产生一定的"鲇鱼效应",刺激本土老球员的"求生"本能,带动本土年轻球员成长,吸引更多青少年投身足球运动,夯实中国青训体系.在归化外籍球员过程中,应维护《国籍法》的安定性,坚持"一人一籍"的基本原则不动摇,同时推动3种归化模式协同并进,注重培养归化球员的文化认同,加强顶层设计,谨慎选择归化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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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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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840年开始,中国被迫与世界接轨,持续了明清两朝的闭关锁国开始瓦解,逐渐走进世界历史舞台.在各方外交事务的压力下,20世纪初中国第一部国籍法典《大清国籍条例》诞生了.直至《中华民国国籍法》出台,经过不到5年的时间,但是却经历了上层建筑的巨大变化.从封建制度下的国籍法到总统共和制下的国籍法,不单单是法律的优化进步,其深处更隐含了不同时期中国近代化发展的历程的缩影,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其价值远远超过了法律条文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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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基松;
车京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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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9.11"恐怖袭击以来,欧美国家以国家安保为目的将剥夺国籍作为参加恐怖组织的惩罚措施已成为一种趋势.国籍法属于一国主权管辖范围之内的问题,但国籍又是在跨国活动中才会显现出来的基本身份标志,不可避免地会涉及到与其他国家之间的关系,因此国际法对国家在国籍管辖中的权力行使进行了很多限制.国籍权的人权性、国籍权的宪法保障、国籍国的属人管辖义务、国籍国的睦邻友好责任是国籍不可剥夺的法律依据;避免无国籍状态、非"任意"剥夺国籍、有关《公约》中的合法例外情况是国际法对主权国家国籍管辖权的最低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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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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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并制定颁布《国籍法》后,就不断有台民申请回复中国国籍,至全面抗战前,人数达137人,成为民国时期回复国籍的主体。然而,台民并非国籍法所设定的“因婚姻丧失国籍者”或“自愿出籍者”,而是因台湾被割让给日本而丧失国籍者。与抗战期间及战后回复(恢复)国籍不同,抗战前台民回复国籍具有主动性、阶段性、地域性、文教医界占多数、青壮年为主等特点。其回复国籍的原因既有民族国家的认同归属,也有自身利益的现实考量。抗战前基于国籍法的国籍“回复”与台湾光复后基于恢复行使主权的国籍“恢复”性质上显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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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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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论文在参考已有研究的基础上,对近代国籍观念在晚清中国的形成、发展过程以及制度实践做了进一步探究.通过考察国籍相关概念在中国传统法律中的思想因子与呈现方式,鸦片战争以降通商口岸地方官民对西方国籍制度的接触所引发的国人国籍意识的初步萌发,西法东渐背景下国籍法知识的早期引介、传播与运用,清末中国社会国籍意识高涨背景下清政府的具体因应等内容,进一步丰富了对近代国家转型过程中由国籍问题引发的复杂历史细节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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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小军
- 《首届侨务法治建设研讨会》
| 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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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华侨是中华民族的一个巨大财富,是中国文化传统的延伸.华人、华侨的利益是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之一.海外华人的"双重国籍"只是一个技术性问题,不应成为海外华人心系祖国的障碍.中国自清末建立国籍制度到1956年一直承认双重国籍。在建国初期放弃承认双重国籍的历史环境已发生重大变化,极有必要做出重大的调整双重国籍是现实中的事实,拒绝承认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虽然否认双重国籍对于立法工作可以做到简单化,但是否认双重国籍的做法给当事人一广大的海外华人华侨一带来了巨大的不便,不利于海外人才的回流、不利于人员的管理、不利于遏制因双重国籍所造成的各种不利因素(如贪官外逃)。因此,重新审视中国的侨务政策,积极改善侨务政策和策略,修改国籍法并认可华人华侨的双重国籍,已成为海内外华人华侨所关心的重大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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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师范大学2015年上海市研究生学术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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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二战后英国国力和国际地位迅速下降,英国出台《1948年国籍法》,试图打消各个殖民地的独立意愿,维护联邦统一.这部法律改变了英国的传统,还产生了副产品——吸引了大量的移民.当时英国社会正处于动荡期,移民的到来让城市人口突然激增,社会矛盾日益尖锐,主要体现在移民进入英国后生活、就业、社会保障、文化融入等方面遇到了很多的困难.移民们背井离乡,其中的很多人只身来到英国.根据社会解体理论,此时流动人口的犯罪率容易上升,而政府对移民的控制力是非常有限的,移民犯罪很快演变成了一个棘手的社会问题.《1948年国籍法》的一大硬伤在于未能预见到该法案的出台会引入大量的移民.在之后颁布的其他英联邦移民法案中英国试图采取补救措施却收效甚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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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成亮
- 《国防科技大学信息系统与管理学院2014管理科学学术研讨会》
| 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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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对外交往的日益频繁,大量中国公民移居海外并取得了外国国籍.但是,不少外籍华人仍然保留中国户籍和中国居民身份证,这一情况不仅明显违反了我国《国籍法》,造成了事实上的双重国籍,同时也与我国的户口管理制度相违背,对社会管理工作带来了潜在的隐患.为妥善处置外籍华人保留中国国籍问题,应进一步加强相关法制研究,并在规范性文件未出台之前,加强外籍华人签证证件审核,同时建立出入境管理部门、我驻外使馆、领馆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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