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研究主题> 交涉

交涉

交涉的相关文献在1978年到2021年内共计271篇,主要集中在中国史、法律、外交、国际关系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269篇、专利文献2篇;相关期刊203种,包括台声、学理论、炎黄春秋等; 交涉的相关文献由262位作者贡献,包括王国华、何川、佟银霞等。

交涉—发文量

期刊论文>

论文:269 占比:99.26%

专利文献>

论文:2 占比:0.74%

总计:271篇

交涉—发文趋势图

交涉

-研究学者

  • 王国华
  • 何川
  • 佟银霞
  • 张敏
  • 李柏林
  • 柳成栋
  • 梁建
  • 王凤霞
  • 王桂东
  • 穆罕纳德·哈基姆
  • 期刊论文
  • 专利文献

搜索

排序:

年份

    • 郭黎鹏
    • 摘要: 1903年4月中国驻美公使梁诚正式赴任,随即接受清政府的命令,致力于策动美国照会俄国按约撤兵.日俄战争爆发后,梁诚受命为维持中国中立、反驳俄国指控与美国进行交涉.当日本与俄国在朴茨茅斯进行和谈、拒绝中国介入时,梁诚又担负起搜集信息并及时汇报的使命.在此过程中,梁诚为清廷因应日俄战争做出了巨大贡献,是一名杰出的驻外公使.像梁诚一样,日俄战争期间的一些中国驻外公使已拥有久于其任的能力,1907年驻外使馆改革又提供了制度保障,他们成为中国早期的职业外交官.
    • 兰立荣
    • 摘要: 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以后,日本攫取了德国在山东的势力范围,开始实行军政统治,后为了获得更多的侵略权益满足自己的侵略野心,日本变军政为民政,此举引起了中国政府和中国民众的严重抗议,随后中日双方就民政署的立废展开了长期的交涉,最终在1918年两国解决山东问题时此事才被解决。
    • 李瑛
    • 摘要: “慰安妇”问题作为二战历史遗留问题之一,在日韩邦交正常化初期由于发展经济而被暂时搁置,未得到及时解决。直到上世纪九十年代韩国金学顺事件开始,该问题才渐渐浮出水面,上升成为焦点并形成热潮,一直延续至今。此后日韩历届政府就“慰安妇”问题进行了交涉,过程曲折,揭示了外交需要兼顾国内情况和国际形象的现实意义。
    • 谢洁宇
    • 摘要: 学界将发生于咸丰十一年的青岩教案和发生于同治元年的开州教案合称为贵州教案.教案发生后,奕訢与法国公使进行了艰苦的交涉.在交涉过程中,奕訢坚持和局不破、 不得处死官员、 持平办理、 以条约相抗衡的四项策略,最终妥善结案.贵州教案的交涉不仅为清政府此后教案的交涉树立了范例,更是观察晚清外交体制转变的一个窗口.
    • 郭帅帅; 林德顺
    • 摘要: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荷属东印度归国华侨迫切希望返回原侨居地,国民政府就此问题与荷印政府在复员时机、复员人数、资格审查等问题上进行了反复交涉.但由于战后荷印战争的爆发、荷方移民政策的转变、印尼民族情绪的高涨以及中荷关系的变化,导致荷印华侨复员困难重重.从1945年开始至1948年底12月,荷印华侨仅成功复员609人.随着内战失利,国民政府逐渐自顾不暇,最终荷印归侨复员工作未能取得积极成果.
    • 金洪琼
    • 摘要: 晚清是新旧交汇与碰撞的时期,社会思潮涌动,传统经世致用的思想得以勃兴.面对鸦片战争后国家痛失利权、中外交涉日益繁复的局面,有识之士率先觉醒,将对"交涉"的认识和思考寓于文章,以在促进国人认识交涉的基础上,将理论运用于实际,改善晚清交涉困境.
    • 张宏敏
    • 摘要: 浙学、北学是指浙江、河北两地的区域文化与思想学术,王充为“浙学开山”,荀子、董仲舒为“北学开山”。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因人口迁移、文化融合,浙学与北学有着诸多交涉。汉代王充推崇荀子、董仲舒,促成荀学、董学成为浙学发展史上的“暗流”。南宋浙学通过批判董学、接受荀学而有“义利合一”的价值取向。明代浙学的主体是阳明学,阳明学在北方传播而有“北方王门”,而北直隶之保定府则是河北阳明学的策源地。明清之际,夏峰北学与梨洲南学,为北学与浙学的典型形态;李塨游学浙江,在促成颜李学派在两浙传播的同时,也将“浙派”考据学的方法论带回河北。清代“浙派”考据学者对北学经典《荀子》《春秋繁露》的校勘、注疏,使得荀学、董学在近代学术转型、社会变革中发挥了一定作用。浙学与北学在交涉、互动过程中,取长补短、兼容并包,具有了以“求实”“批判”“会通”为基本精神的学术特质。
    • 邱志红
    • 摘要: 论文在参考已有研究的基础上,对近代国籍观念在晚清中国的形成、发展过程以及制度实践做了进一步探究.通过考察国籍相关概念在中国传统法律中的思想因子与呈现方式,鸦片战争以降通商口岸地方官民对西方国籍制度的接触所引发的国人国籍意识的初步萌发,西法东渐背景下国籍法知识的早期引介、传播与运用,清末中国社会国籍意识高涨背景下清政府的具体因应等内容,进一步丰富了对近代国家转型过程中由国籍问题引发的复杂历史细节的认识.
    • 臧韬旭
    • 摘要: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确立,是刑事司法领域重要的里程碑.就认罪认罚案件而言,其案件的办理过程不再是传统的控辩双方对抗的情形,而是体现出交涉、协商的一面,[1]这就要求律师必须转变辩护理念,改变以往把庭审作为辩护重心的辩护方式,重视刑事审前程序的辩护.此外,律师还要确保犯罪嫌疑人认罪的真实性,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为其争取最大限度的利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良性适用,可以明显提高案件办理的效率,同时也是人文关怀的体现,但是被追诉人自己参与认罪协商具有存在一些问题,使得律师的良性参与显得尤为必要.
    • 佟银霞; 龚爽
    • 摘要: 唐绍仪为东北铁路发展做出了许多努力,收回吉长铁路自办权,试图筹办新法铁路,与日交涉改筑安奉铁路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东北的路权。
  • 查看更多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