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镇江社会科学》 >雇员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是否与雇主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雇员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是否与雇主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摘要

【基本案情】2011年10月,被告李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与原告吴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导致原告吴某受伤致残,车辆损坏。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李某负事故全部责任。被告李某系被告刘某雇佣的驾驶员。原、被告双方多次就赔偿事宜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12万损失费。庭审中,双方就被告李某是否与被告刘某承担连带责任产生激烈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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