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交通企业管理》 >浅论汽车维修质量的检验与控制

浅论汽车维修质量的检验与控制

         

摘要

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对机动车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或者整车修理的,应当进行维修质量检验。检验合格的,维修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签发机动车维修合格证。”这是我国首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汽车维修质量的检验制度。因此,汽车维修质量检验成了汽车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或者整车修理过程中的法定程序,汽车维修企业必须严格执行。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