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学理论 >百姓关注

百姓关注

     

摘要

2004年消费维权新举措为了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公布了相关举措。《处理侵权行为的若干规定》。国家工商总局新闻发言人刘小平说,《规定》共有6条内容,其中第六条规定,经营者在消费者有证据证明向其提出承担民事责任的合法要求之日起超过15日,并且,两次以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解决的,视为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对此,工商机关将依据《消法》第50条的规定给予1万元直至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另外,对以邮购、电视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