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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公民权、公民参与及公民社会

     

摘要

一、公民权是人权的法律表现形式。按照现代法学的观点,公民主要是个法律概念,是指具有一个国家的国籍,按照该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自然人。一个人一旦取得了某个国家的国籍,就取得了这个国家的公民资格,也就成为了这个国家的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因此,在我国,不论民族、性别、年龄、居住地、健康状况和政治态度如何,只要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都是我国公民。因而,公民指的主要是个人而非群体的一种身份或资格,反映的是个人与国家之间的关系。从历史上看,“公民”一词最早源于古希腊,并为古罗马所沿用,但当时的“公民”只是指一小部分在政治上享有特权的自由民而非普通大众。到了中世纪,教会和封建君主成为国家和人民的主宰,个人只是上帝的子民和封建君主的臣仆,而不是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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