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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注重粤剧的形式美

         

摘要

王国维把中国戏曲艺术的美学特征概括为:“用歌舞表演故事”,经过近一百年来的反复论争,现在基本上已被普遍赞同,成为定论了。照我的理解,“歌舞表演”指的是以戏曲艺术的“形式”,“故事”就是“内容”,王国维这样表述显然是重“形式”而轻“内容”的。不过中国戏曲艺术其辉煌灿烂的主要标志,却是以元杂剧本为代表的戏曲文学,其中关(汉卿)、王(实甫)、马(致远)、白(朴)四大家的作品堪称是人类文化瑰宝。明、清时期汤显祖的《牡丹亭》,孔尚任的《桃花扇》等戏曲剧本其文学价值也是十分高的。怎么能说我国戏曲艺术是“形式”重于“内容”呢?我认为把这个问题放在戏曲艺术的文化定位上去看,就很容易得到解释。恐怕谁都不会否认戏曲是一门大众文化,它的雏形是汉代“百戏”中的一种,到了宋代成形后仍在“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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