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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的酒务与酒课

             

摘要

北宋熙宁年间的上海酒务是上海地区最早的行政机构,其职责是管理酿酒!征收酒税,这已是上海方志界的共识。史料虽无反映上海酒务征收酒税情况的详细记载,但万变不离其宗,其征收依据离不开宋代的酒课制度。我国封建社会的酒课制度经历了多次的变革。汉武帝天汉三年(公元前九十八年),大司农桑弘羊力排众议决定对酒类实行专卖,由于这种做法触犯了大地主、大商人的利益,十七年后的始元六年(公元前八十一年)改专卖为征收酒税。此后,历代封建王朝时而实行专卖,时而征收酒税,交替使用,并无定规。但也有一些朝代,既实行专卖,又征收酒税,宋代的酒课就是同时采取这两种做法。古代由官府对酒类实行专卖,称为榷酸或榷酒,榷是专利或专卖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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