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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薪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摘要

为了建立行之有效的国有企业经营者激励机制,自1992年起,北京、上海、深圳、福建、四川等省市先后进行了经营者年薪制试点。1997年5月,原劳动部正式决定在百家国有企业推广年薪制试点工作,后来由于多种原因暂停。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强调:少数企业试行经理(厂长)年薪制、持有股权等分配形式,可以继续探索。这无疑肯定了年薪制是一种搞好国有企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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