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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刑诉法对反渎职侵权工作带来的挑战

         

摘要

一是增加证据种类。本次刑诉法修改,将“电子数据”、“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纳入法定证据种类,是证据分类上的重大突破,也是职务犯罪越来越呈现出技术化、高智能化的必然要求。二是将证明标准具体化。旧刑诉法对证据的证明标准规定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何为“证据确实、充分”没有明确的标准,本次刑诉法将证据确实、充分的涵义做出明确界定。三是规定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确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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