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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审判为中心”的内涵与基础

     

摘要

中央提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顺应了司法规律,具有重大意义。“以审判为中心”的基本内涵是,审判制约、引导、监督、检验着侦查和审查起诉工作。“以审判为中心”的基础仍然是全案移送主义,而不能改为起诉书一本主义、部分证据移送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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