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漠视求职者权益 用人单位需担责

             

摘要

cqvip:未告招聘条件担责 【案例】:一家从事有毒有害化工用品生产的公司,招聘时担心无人应聘,于是在招聘广告中没有说明应聘者从事的工种。怀孕不久的乔琳(化名)应聘后,得知工作的环境含有超标的铅化物、二硫化碳等,遂拒绝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以公司在招聘时未说明而要求赔偿前来应聘的差旅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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