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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实习指导教师的职责重心

     

摘要

目前,实习指导教师对其自身职责的理解基本上停留在“传道”、“管理”和“解惑”上。这三种教师职责虽是必要的,但属于低层次的。实习指导教师就必须承担“授方”与“启疑“两种职责。授方重在培养学生的能力;启疑重在培养学生的“问题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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