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基础教育论坛》 >我国中小学择校现象的社会学审视

我国中小学择校现象的社会学审视

         

摘要

<正>为了保证义务教育的正常实施,2006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然而由于教育资源的不均衡和家长的工作变迁等原因,择校现象时有发生。"择校",顾名思义,选择学校,即学生和家长为了追求更高质量的教育资源而发生的跨学区的选择学校的行为。本文所指中小学择校现象包括幼升小、小升初期间的择校。一、"择校"现象产生的社会背景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