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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料酒、食醋、食用盐、食糖类可免标保质期

         

摘要

国家质检总局最新颁布的《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将于2008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在规定中,乙醇含量10%以上(含10%)的4类食品可以免除标注保质期。《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主要从标识内容和标识形式两方面对食品标识进行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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