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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秦腔”刍议

         

摘要

中国戏曲剧种的命名,大都遵循“就地立名”(如昆曲)或以“乐器名之”(如“梆子”)的原则,且多以“剧”而少以“腔”称名,多用“某某剧”的格式。此外,还可见到少许以“某曲”、“某调”命名的例子。具体到“剧”、“曲”、“腔”、“调”等等几个概念的差别,虽有论述但仍嫌不足,从而造成对某些剧种在历史上的名称和当今剧种名称的混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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