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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他人作品行为的法律性质研究

             

摘要

我国《著作权法》第48条第8项规定,有“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里只是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而整部《著作权法》对这一民事责任的产生,都没有给出原因。这给司法实践带来了困难,也引起了理论界的关注。根据法理,“承担民事责任的原因有三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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