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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公正的评价体系:个人自由与国家利益

     

摘要

在国家体制和机构设立中.司法是被多数国家视为“个人自由的保护者”而建立的。法国宪法第66条规定:“任何人不得无故被拘留。作为个人自由保护者的司法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保证尊重这个原则。”美国也认为.独立的司法“可视为人民维护公正与安全的支柱”,“法官之独立对保卫宪法与人权亦具同样重要意义”。因此,作为自由价值的体现者,在利益冲突和纽结面前。司法权的使命在于保持相对超脱的地位.不偏袒任何一方,从确保公正价值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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