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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继承:农地改革的切口

     

摘要

近日,自然资源部商同住建部等六部门给十三届全国人大会议第3226号建议的一份答复,因其中提到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引发巨大关注。这份答复说,“根据《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按照房地-体原则,继承人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但“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可按相关规定办理确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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