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当代劳模 >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 治 ——案件报道自律规则之十一

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 治 ——案件报道自律规则之十一

     

摘要

前不久,一起争执多年的著作权争议在北京和解,双方当事人经反复谈判达成了一致。就在即将签署《谅解备忘录》时一方当事人说,有一家媒体听说了双方的争执,准备采访并报道。这让本已心平气和的另一方顿生疑虑:如果媒体对双方曾经存在的争执大加炒作,已经谈好的和解方案还能正常履行吗?这使我想到了案件报道自律规则中的一条: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意思自治”说的由来及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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