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版权》 >惩罚性赔偿:美国法院确立的版权新原则?

惩罚性赔偿:美国法院确立的版权新原则?

         

摘要

一、版权法中的惩罚性赔偿,惩罚性赔偿又称报复性赔偿或示范性赔偿,是指法院为惩罚或阻吓严重或邪恶的侵权人或阻吓未来其他具有相似行为的侵权人而授予的损害赔偿。惩罚性赔偿是给付受害人超过其实际财产损害范围的一种金钱赔偿,当侵权人具有暴力、邪恶动机、欺诈或其他不道德行为而用以抚慰受害人、惩戒侵权人或阻吓他人为相似之行为。。因此,惩罚性赔偿的结果是使赔偿义务人承担超过其所造成的实际损害范围,其目的在于惩罚、阻吓、抚慰或报复,其适用体现了一定的道德评价。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