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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一般人格权的民法表达——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视角

         

摘要

人格权独立成编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最大亮点,体现了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一般人格权是以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为内容的、具有高度概括性和权利集合性特点的权利,在保护人格利益方面发挥解释、补充和创设功能.与其他国家人格权立法的碎片化表达不同,中国人格权立法呈现出体系化和规范化特点,"具体人格权+一般人格权"模式展现了中国智慧,这与中国立法、司法以及学术界在人格权领域的探索和创新密不可分.中国民法迎来"后法典"时代,未来应立足于解释论,推进"由规范到个案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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