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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用学视角下桂林市汉语公示语的得体性与不得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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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实行、社会的发展,公示语的研究在我国逐渐成为一个热门课题。公示语是流行于社会、面向社会的的语言,一般是指在公共场所张贴和印刷,旨在为一般公众或者特殊群体提供指南、提醒等帮助的宣传性、服务性语言、标牌或标语。公示语在人们的生活中应用广泛,发挥着强大的信息服务和宣传功能。目前国内对公示语的研究已经取得一定成果,但大多是从翻译角度进行研究,主要集中于研究公示语翻译中的语言和语用失误以及翻译的策略等方面。但从得体性这一高度出发对公示语进行研究的文章目前尚不多见。公示语是否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语言得体是关键。本文以采集自桂林市的汉语公示语为研究对象,以语言学中的顺应论、合作原则、礼貌原则和面子理论为主要的理论框架,探讨了桂林市公示语的得体性和不得体性。 本研究在已有的英语公示语和汉语公示语分类的基础上,提出了新的分类:告知类;警示类;标语类。告知类是用来提醒受语者某些必要的信息,具体分为招牌次类和提醒次类,一般都利于辨认;警示类被认为是为了公众和他人的利益,对受语者的行为提出警告、限制或请求,大致分为禁止、请求和教育三个次类。随着时代的发展,禁止类的制定体现出向人文关怀方面发展的趋势;标语类主要指宣传标语,通常为了一定政治目的,为了宣传国家或地方的政策,号召、鼓动大家为了某种利益而共同奋斗。随着社会的发展,标语的制定也更加注意策略。针对采集自桂林市的汉语公示语语料,本文在描述公示语的分类的基础上,从得体性和不得体性的高度出发,运用Verschuren的顺应论,合作原则、礼貌原则和面子理论等,详细分析了桂林市的汉语公示语的现状。研究表明:①告知类、禁止类、标语类公示语中,既有得体性,也有不得体的地方;其中不得体的方面亟待改进;②警示类公示语中,一方面呈现出禁止次类逐渐减少,请求和教育次类逐渐增多的趋势,另一方面禁止次类仍然太多;③公示语的制定有向人文关怀方面发展的趋势,更加注意语用策略的运用,更加得体,反映出时代发展对公示语制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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