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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出概念之樊篱——现象学意义理论对教育的启示

摘要

现象学意义理论与以往的意义理论不同,胡塞尔的意向性意义理论更注重意义的先验性质(意向)和发生性质,海德格尔和伽达默尔的理解论的意义论强调意义实现于理解和体验的过程中,意义也因此而存在。这样一种对意义的生成性和本体论的理解体现了现象学始终倡导的“回到事情本身”的态度和方式,同时也体现出意义的前概念性质。这使得我们获得了一种对教育、教育学以及教育的实现者教师这个职业的新的理解,即真正的教育就是学生的理解发生的每一个瞬间,也就是教育意义得以实现的每一个瞬间;作为教育实现者的教师其专业性就体现在始终具有一种强烈的意向,即“我一定要触动我的学生”,引发他们理解的产生,使教育的意义得以实现;而教育学作为教育实践的理论形态有责任走向这个丰富而生动的意义世界,它应该是一门实践哲学,其使命就是使教育者始终具有实现教育意义的清醒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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