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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民要术》校勘存疑辨析(四则)

摘要

《齐民要术》校勘研究迄今仍有不少存疑问题.此取"有"、"无",桂阳太守、桂阳县令,银、钱、根,"蚄"字衍缺四则存疑问题加以辨析,认为"苟有羽毛"较"苟无羽毛"更合符合逻辑;茨充做的是"桂阳太守",而非"桂阳令";就金银在北魏的货币功能和使用情况看,一万钱的交易规模,也值得用银结算了,故《齐民要术·序》"秋中卖银,十亩得钱一万"中用卖"银",不用卖"钱",是可以理解的;既然可以判断"好"、"蚄"、"好妨"称指的是同一种虫子,而非并列多种虫子,那么第一个"好"后补"蚄"字也就没有必要,即便"好妨"并提了,也不宜加"等"字.故从明抄作"无好厌好妨虫也"是合乎事理和语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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