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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关于为边远贫困地区补充乡村医生意见的通知

         

摘要

正陕政办发[2009]68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有关精神,省卫生厅《关于为边远贫困地区补充乡村医生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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