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关于继续实行乡村医生津贴补助实施意见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关于继续实行乡村医生津贴补助实施意见的通知

             

摘要

正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制定的《关于继续实行乡村医生津贴补助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