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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体诉讼的出路:示范诉讼

     

摘要

齐树洁、徐雁在《中州学刊》2009年第1期撰文认为,示范诉讼也被译为“试验性诉讼”、“样板诉讼”,指法院从存在共同原告且事实与证据相同、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亦相同的个案中选取一个案件,经全体当事人同意,对该案件首先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全体当事人均受该裁决约束的诉讼制度。示范诉讼与代表人诉讼的区别在于:一、示范诉讼在诉讼形态上表现为“一对一”诉讼,而代表人诉讼属于共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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