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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公司法人名誉权不可侵犯

         

摘要

广州市侨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侨顺物业公司)自2002年1月22日成立以来,一直为广州市侨顺花园住宅小区提供物业服务。2010年7月21日,业主委员会向全体业主发出2010侨业字05号通告称:第二届业主委员会已任期届满,其将主持新一届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工作;同时,其与侨顺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即将到期,而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在合同期满后尚不能马上产生,故建议在新一届业主委员会与其聘任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之前,侨顺花园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仍由侨顺物业公司继续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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