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交通企业管理 》 >货运代理业务类别与法律地位

货运代理业务类别与法律地位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六十三条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从上面的法律条文中我们可以了解到代理的意义。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旋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一种法律行为。事实上,代理也是一种法律制度,同时代理也是一个法律实体,即是代理人的简称。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