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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老子哲学的三大自然法则

     

摘要

正 司马迁说:“老子所贵道,虚无,因应变化于无为,故著书辞称微妙难识。”因此,透过其微妙玄虚的帷幕,揭示其内在思维的逻辑,就成了客观认识老子哲学的必要前提。纵观《老子》全书,不难看出:老子认识自然、社会和精神世界的全部发展进程的出发点和根本尺度,是三大自然法则。由此构成了老子哲学思维的内在逻辑。那末,这三大自然法则是什么呢?一、对立相生法则。老子认为,无论自然的、历史的还是精神的世界,一切事物都是对立相生的。自然界的“有无”、“阴阳”、“天地”;历史的“治乱”、“兴衰”;精神的“智伪”、“昏昭”等等,统统都是彼此相生相成,即庄子所谓彼出于是,是亦因彼,彼是方生(并生)之说也”(《庄子·各物论》)。具体来说,这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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