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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鉴西方国家经验 完善我国企业所得税制

         

摘要

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制,是由对内资企业征收的企业所得税和对外资企业征收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两套体系构成的。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税收制度的不断完善,我国企业所得税制的深化改革已势在必行。为使企业所得税改革进一步顺应市场经济要求并向国际惯例靠拢,有必要借鉴西方国家经验,完善我国的企业所得税制。一、西方国家和我国的企业所得税制(一)纳税义务人和征税范围西方国家的企业组织形式主要有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一般性合伙和有限合伙)和公司三种类型。在西方国家的税制实践中,对企业征收的企业所得税是公司所得税,即只对企业组织形式之一的公司征收所得税,而对非公司的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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