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税所得
应税所得的相关文献在1983年到2022年内共计554篇,主要集中在财政、金融、经济计划与管理、法律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551篇、会议论文2篇、专利文献2577篇;相关期刊242种,包括合作经济与科技、现代审计与会计、财会月刊(会计版)等;
相关会议2种,包括中国会计学会高等工科院校分会2007年学术年会暨第十四届年会、中国商业会计学会2007年学术年会暨第十二届现代会计理论与实务研讨会等;应税所得的相关文献由527位作者贡献,包括刘群、左爱萍、唐腾翔等。
应税所得
-研究学者
- 刘群
- 左爱萍
- 唐腾翔
- 刘越
- 刘磊
- 邓子基
- 刘玮玮
- 无12
- 毕明波
- 游有旺
- 盖地
- 萧明同
- 贾勇
- 任荣夫
- 何俊雄
- 何道成
- 刘剑文
- 叶笑中
- 吕朝晖
- 吴金光
- 周华伟
- 夏琛舸
- 娄德鹏
- 孙仁江
- 孟玲
- 小云
- 岳光富
- 左大成
- 康景明
- 张先进
- 张宇
- 张清斌
- 彭澄
- 曹世庆
- 朱建威
- 朱轶凡
- 李兖
- 李怀森
- 李爱华
- 李青
- 杨姝
- 杨峰
- 杨斌
- 梁友平
- 楚天佑
- 樊其国
- 王仲礼
- 王刚
- 王涛
- 王裕康
-
-
李文杰;
马良子
-
-
摘要:
2021年国内基础设施和不动产投资计划、信托计划等另类投资(Alternative Investment)额高达数十万亿元,其中公募REITs(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s)作为与股债相关性较低、以不动产收益为来源获得稳定现金分红的另类投资品种之一,在后疫情时代面对经济增速的下行压力,具有显著的抗风险能力。国内公募REITs目前大多采用“公募基金+ABS”产品结构,投资收益主要来自高比例分红(至少90%年度净应税所得)和二级市场交易差价两部分。
-
-
王伟;
域邓飞
-
-
摘要: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公益性捐赠作为社会财富分配中的第三次分配,是税收通过实施优惠政策激励以服务于社会治理的重要方面。目前,我国税法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的政策主要散见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和关税等相关税法规范之中,主要是通过鼓励公益性捐赠形式来体现税法激励性的制度安排,但由于对其税前扣除有着比较严格的限定,如公益性捐赠的对象、范围、路径、用途以及扣除额度的限定等,致使该政策效应体现不够充分,尤其是优惠政策由于出台相对较晚,相关研究尚不够成熟,实际操作可行性不强,执行效果偏离了立法的旨意和目标。
-
-
-
-
-
-
-
摘要: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以下简称《公告》),现就有关问题解答如下:一、问:《公告》出台的背景是什么?答:个人所得税法2018年修改前,原税法中11项应税所得的最后一项为''''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以下简称''''其他所得''''),根据这一条款.
-
-
无12
-
-
摘要:
为贯彻落实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做好政策衔接工作,现将个人取得的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事项公告如下:一、个人为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
-
无1
-
-
摘要:
2019年4月1日后,按照原适用税率补开发票的,怎么进行申报?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5号)规定:''''三、本公告施行后,纳税人申报适用16%、10%等原增值税税率应税项目时,按照申报表调整前后的对应关系,分别填写相关栏次。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
-
-
-
摘要:
为贯彻落实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日前联合发布了《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简称《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公告》明确:个人为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
-
无
-
-
摘要:
一、个人为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一条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
-
杨海蓉
- 《中国商业会计学会2007年学术年会暨第十二届现代会计理论与实务研讨会》
| 2007年
-
摘要:
随着“兼容”多种计量属性、以资产负债表为重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会计与税法的游戏规则渐行渐远,会计所得与应税所得的差异即所得税会计差异日益扩大,如何顺利地实现二者的衔接与协调,不仅关系到会计信息的质量,也关系到企业所得税的缴纳与征收。本文从所得税会计差异的源头,即涉及净资产变动的经济业务出发,剖析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暂时性差异以及永久性差异的内涵与外延,试图寻求一条更为明晰的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实施线路。
-
-
刘洪
- 《中国会计学会高等工科院校分会2007年学术年会暨第十四届年会》
| 2007年
-
摘要:
所得税会计就是研究如何对按照会计制度计算的税前会计利润(或亏损)与按照税法计算的应税所得(或亏损)之间差异进行会计处理的会计理论和方法。由于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的计算依据不同,收入与费用的确认时间不同,从而产生了差异,这种差异可分为永久性差异和暂时性差异两类,而暂时性差异又分为时间性差异和其他暂时性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