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海峡科学》 >对现行再审制度的思考

对现行再审制度的思考

             

摘要

众所周知,在我国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与此同时,包括宪法在内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公民具有申诉的权利。笔者对申诉权本身并不存在疑义,由于人的认知力、判断力都是有限并存在差异的,据此作出的判断均不能保证它是绝对正确的,申诉权正是为了防止错误裁判的发生,因此许多国际人权文件或公约中都将申诉权视为一项基本人权,明确规定要保障社会成员的申诉权。正是如此为了防止错误司法裁判的发生,我国在司法程序中规定了审判监督程序,建立了人民法院的再审制度。但随着涉诉信访的增多,使得现有的申诉、申请再审制度可能破坏审判的合法性,减少公众对司法的信任度。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