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殊堪矜式:“狱贵初情”的传统司法经验及其传承意义

     

摘要

“狱贵初情”可谓是中国传统司法实践中的经验智识,在传世司法文献中多有其相关内容的表述。“初情”为司法官在案发之初所获知的案情,或是以直接言辞阐释案情,或是原始实物证据佐证案情,又或是两者结合并由原审官作以处断的案牍呈报。“初情”对于案件的审看定拟具有基础性作用,这依赖于据证惟实。当将“狱贵初情”应用于案件的覆审实践时,既可指引案情的驳正,又便于确核案情,乃是有益的经验准则。“初情”有可为确情铁案的一面,也有成案无拘的一面,以之为“贵”,旨在告诫初审者要在案情发端时避免差错,也寄托了覆审者审(看)得确情之心愿。“狱贵初情”的规制意蕴包含了“敬”“慎”“勤”“速”“详”“实”等司法理念,同时也要注意“初情”呈报“简而不明”所带来的弊端。审视“狱贵初情”的传统司法经验,亦是为现代司法工作者开启传统司法文化宝库的路径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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