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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鞫得情''断狱以情':我国传统司法'以情服判'的经验与智慧

     

摘要

司法官"推鞫得情""断狱以情"达致服判效果,可谓是我国传统司法文化中的经验与智慧.情以事感,乃人之固有禀赋."推鞫得情"重在案情,讲求尊重案件事实,使主客观相统一;"断狱以情"重在尽情,不仅要尽司法官之"己情",履行"尽"之责任,还要"尽他情".案件处断平允,与司法官之探情、顺情、用情、教情的鞫情之术有一定关联."尽情"之"案情"比拷讯之"供"优越得多."据状断之"司法原则是司法官"推鞫得情"与"尽情察狱"的依据."据证断案"与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于使当事人心服口服地服从判决,将证据综合运用,"尽情"之后的"据证断案"才是司法官准确定案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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