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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我国农业合作化的历史必然性

         

摘要

正 我国的农业互助合作运动,是在全国完成土地改革以后,在党中央提出的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指引下,蓬勃兴起的。由于党的路线以及一系列方针、政策的正确,由于广大农民特别是贫下中农的踊跃参加,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进展甚为迅速。到1956年底,参加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农户有11,783万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96.3%,其中参加高级社的共10,742万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87.8%,至此在全国范围内基本上完成了农业的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正如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所指出的:“在一个几亿人口的大国中比较顺利地实现了如此复杂、困难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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