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传媒科技》 >保障权利人“法定许可”获酬权是修法的关键

保障权利人“法定许可”获酬权是修法的关键

         

摘要

部分音乐人对《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第一稿的第四十六条意见很大,强烈要求删除。国家版权局公布的第二稿删除了原草案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将录音制作和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法定许可恢复为作者的专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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