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耻辱刑的刑法理论基础

         

摘要

cqvip:I.引言一个被指控通奸的妇女被带到一个人群密集且异常显眼的地方,然后放在耻辱架上游街示众。在另一个地方,类似的方法:娼妓顾客的姓名会被公布在报纸、布告栏或者当地的电视台上。第一个事例是从古希腊流传下来的,[1]而第二个事例则是20世纪末美国一些州的做法。[2]以上两个事例在两千年历史上不同时存在一个时期内。他们以启蒙运动为界限,启蒙运动也是一个转折点,在启蒙运动之后这样的刑事制裁体系不再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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