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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商法典》的制定及变迁对我国商事立法的启示

     

摘要

德国采取民商分立体制制定了<商法典>,但却未能像民法那样实现体系化.由于自身的体系缺陷及商法的发展变迁,德国商法逐渐走向了去法典化,在德国商法的发展过程中,有许多规范不断独立于商法.<德国商法典>的制定及变迁给我国商事立法模式的选择提供了重要启示,即不必追求我国商法的法典化,而制定<商法通则>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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