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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开展非全日制学历教育人才培养

     

摘要

福建省教育厅近日出台《关于推进职业院校服务企业八项措施的通知》,要求职业院校采取到大中型企业办班、在学校为小微企业集中办班的形式,积极承担企业职工岗前培训、转岗培训、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等任务。福建鼓励职业院校面向企业职工采取送教进企的形式,开展非全日制学历教育。职业院校要依托校内职业技能鉴定站,主动为企业职工开展职业资格技能培训和鉴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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