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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加人性化的音乐教育——评原《大纲》到《新课标》音乐教育观念的转变

         

摘要

2001年7月教育部颁布了《全日制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以下均简称为《新课标》)。与原《大纲》相比,《新课标》不是内容简单的增删,而是鲜明地体现着教育思想和观念的更新和发展。它对新时期的音乐教育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须转变教育观念。这种音乐教育观念的转变,是贯彻《新课标》思想的必然,是适应新的教育思想和观念的迫切需要,是创建丰富的音乐教学情境、激发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促进音乐教学质量全面提高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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